1变更程序 变更程序: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有效期内,获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产品信息和其它需要变更的,应执行本程序。 2申请 获证企业通过安标中心网站(http://www.lachina.org.cn)事项变更平台申报。 3初审与受理 安标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4技术审查 对获证企业基本情况信息变更的,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 对需进行技术审查的,按技术审查程序要求进行,技术审查内容原则上仅针对变更的部分。 5现场评审 对需进行现场评审的,按现场评审程序要求进行。 6产品检验 对需进行检验的,按检验程序要求进行。 7终审、换发安全标志证书 安标中心在收到相关报告后,对变更产品进行终审,合格的换发安全标志证书,换发证书时,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变更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基本情况信息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1生产单位名称变更 ①变更申请书(封面填写更名后的企业名称); ②更名后的营业执照; ③所辖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④安全标志证书原件。 1.2注册地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①变更申请书; ②营业执照; ③所辖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名称变更证明。 1.3生产地址搬迁或新增生产地址 ①变更申请书; ②营业执照; ③搬迁后生产场所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承租合同、隶属国有大型企业共用产权证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证明); 1.4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技术力量变更、企业营业执照中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安全标志联系人变更 ①变更说明; ②变更前后信息对照表。 2、获证产品信息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①变更申请书; ②营业执照; ③生产场所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承租合同、隶属国有大型企业共用产权证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证明); ④变更后的差异性技术文件; ⑤安标证书原件。 3、其它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3.1企业重组、改制 ①变更申请书; ②营业执照; ③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重组、改制有关文件; ④注销申请; ⑤安标证书原件; 3.2注销已获证产品 ①注销申请; ②安标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