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文 件
劳防安标字〔2009〕16号
关于参加2009年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年审的检测检验机构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
各有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生产企业及检测检验机构:
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将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生产企业(2005年取得安全标志的生产企业,因其证书将于2009年到期并换证,故不参加本年度年审),进行2009年度年审工作。
根据我中心调研决定,在本次年审中,安全帽按照GB2811-1989、GB2812-1989,防尘口罩按照LD29-1992、GB/T2626-1992,耐化学品的工业用塑料模压靴、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橡胶靴分别按照GB20265-2006、GB20266-2006进行检测。各相关检测检验机构于2009年4月10日起严格按照本通知开展检测检验工作。
为了方便企业进行产品的年审检验,现就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年审检验的检测检验机构名单、检验能力及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请参加年审的生产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及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检测检验机构。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