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劳防安标字〔2020〕264号 关于实施安全帽等四个产品新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安标获证企业: 头部防护 安全帽(GB2811-2019)、防护服装 防静电服(GB12014-2019)、足部防护 防化学品鞋(GB20265-2019)及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2019)已经由国家市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其中安全帽、防静电服和防化学品鞋三个产品标准即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标准实施日期推迟到2021年7月1日。前述新标准实施后,标准GB2811-2007、GB12014-2009和GB/T23464-2009、GB20265-2006和GB20266-2006、GB2626-2006因被新标准代替而自行作废。 自2020年7月1日起,生产安全帽、防静电服和防化学品鞋的获证企业一律按新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新标准;生产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获证企业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过渡期内,可自行选择执行GB2626-2006或GB2626-2019组织生产。 因标准变化,防静电毛针织服并入防静电服,耐化学品的工业橡胶靴、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模压塑料靴及耐酸碱皮鞋并入防化学品鞋。安标中心不再将这几种产品作为独立的产品类别。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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