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劳防安标字〔2021〕326号 关于更换阻燃服和安全鞋相关安全标志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实施阻燃服和安全鞋新国家标准的通知》(劳防安标字〔2021〕301号)要求,现有安标证书中,凡涉及阻燃服、保护足趾安全鞋/靴、保护足趾防护鞋/靴、防静电鞋/靴、导电鞋/靴、电绝缘鞋/靴和防刺穿鞋/靴等产品的,将依照2020版新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数据更新和证书更换,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阻燃服(C级)产品的处理 根据GB 8965.1—2020《防护服装 阻燃服》的规定,阻燃服分为A、B两个级别。此前依照标准 GB 8965.1—2009取得安全标志的阻燃服(C级)产品,现已不符合阻燃服新标准中A、B两个级别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新的国家标准GB 8965.1—2020《防护服装 阻燃服》,凡已取得阻燃服(C级)产品安全标志的企业,可依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保留阻燃服产品的安全标志。企业若无需保留阻燃服产品的安全标志,则应提交注销阻燃服(C级)产品安全标志的书面申请;若需保留,则应提交书面申请,声明企业自愿申请在安标证书中将阻燃服(C级)改为阻燃服(B级),承诺自2021年8月1日起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 8965.1—2020《防护服装 阻燃服》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的相关要求实施。企业书面申请需加盖企业公章后邮寄至安标中心,安标中心收到企业的书面申请后将更新相关数据、更换安标证书。 2.数据的更新 根据安标工作需要,将于2021年8月至10月更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信息平台”中涉及阻燃服和安全鞋的相关产品名称和类别信息,产品安全标识编码信息不变,数据更新后相应的电子版安标证书随之更新,安标证书的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不变。 3.证书的更换 涉及阻燃服、保护足趾安全鞋/靴、保护足趾防护鞋/靴、防静电鞋/靴、导电鞋/靴、电绝缘鞋/靴和防刺穿鞋/靴等产品的持证企业,可在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17日期间将现有安标证书寄回安标中心,安标中心收件后将在30日内将更换后的新证书寄出。 4.联系信息 收件单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号安全大厦726室 邮政编码:100012 收 件 人:王充 联系电话:010-64890127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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