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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阻燃服和安全鞋相关安全标志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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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文 件

劳防安标字〔2021〕326号


关于更换阻燃服和安全鞋相关安全标志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实施阻燃服和安全鞋新国家标准的通知》(劳防安标字〔2021301号)要求,现有安标证书中,凡涉及阻燃服、保护足趾安全鞋/靴、保护足趾防护鞋/靴、防静电鞋/靴、导电鞋/靴、电绝缘鞋/靴和防刺穿鞋/靴等产品的,将依照2020版新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数据更新和证书更换,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阻燃服(C级)产品的处理

根据GB 8965.12020《防护服装 阻燃服》的规定,阻燃服分为AB两个级别。此前依照标准 GB 8965.12009取得安全标志的阻燃服(C级)产品,现已不符合阻燃服新标准中AB两个级别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新的国家标准GB 8965.12020《防护服装 阻燃服》,凡已取得阻燃服(C级)产品安全标志的企业,可依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保留阻燃服产品的安全标志。企业若无需保留阻燃服产品的安全标志,则应提交注销阻燃服(C级)产品安全标志的书面申请;若需保留,则应提交书面申请,声明企业自愿申请在安标证书中将阻燃服(C级)改为阻燃服(B级),承诺自202181日起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 8965.12020《防护服装 阻燃服》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的相关要求实施。企业书面申请需加盖企业公章后邮寄至安标中心,安标中心收到企业的书面申请后将更新相关数据、更换安标证书。

2.数据的更新

根据安标工作需要,将于20218月至10月更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信息平台中涉及阻燃服和安全鞋的相关产品名称和类别信息,产品安全标识编码信息不变,数据更新后相应的电子版安标证书随之更新,安标证书的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不变。

3.证书的更换

涉及阻燃服、保护足趾安全鞋/靴、保护足趾防护鞋/靴、防静电鞋/靴、导电鞋/靴、电绝缘鞋/靴和防刺穿鞋/靴等产品的持证企业,可在20211018日至1117日期间将现有安标证书寄回安标中心,安标中心收件后将在30日内将更换后的新证书寄出。

4.联系信息

收件单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号安全大厦726

邮政编码:100012

收 件 人:王充

联系电话:010-64890127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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